本院研究績優獎詳細說明如下(或附檔),請於7月10日前提出;如有符合「卓越研究獎」之專任教師,請各系於期限內(7/15)向研發處提出。
一、 獎勵種類及條件如下:
(一)傑出研究獎:
最近五年內研究成果傑出,已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出版專書或取得專利之教師,得由各系彙整後送至院辦理。曾獲本獎項之教師,三年內不再重覆獎勵。
(二)傑出新人獎:
本校新進專任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到校五年(含)內以本校具名發表之學術論文、專書或取得本校為所有權人之專利,績效顯著者。曾獲本獎項之教師,不再重覆獎勵。
二、 申請人近五年內研究成果審查重點
(一)申請人近五年研究成果所反映之學術研究能力。
(二)近五年研究成果之質與量的整體表現。
(三)申請人在該研究領域同儕中之相對表現。
三、 推薦辦法如下:
(一)申請人需於每年七月十日前提供個人資料表及國科會生物處研究人員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需經由各系彙整後送至院辦理。
(三)彙整後依國科會RPI值最高者,獲推薦送至研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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